本报讯(记者 周丛笑)“从2009年秋季起,湖南师范大学非师范类
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同等收费
政策;将全省普通高等专科
教育和高等职业专科教育的收费标准并轨;统一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收费标准;统一
独立学院学费标准。”经省政府批准,近日,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大中专
学校收费秩序。
普通
高校热门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比例为不超过一般专业学费标准的30%。农、林、航海、地矿油、教育(师范)类、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各专业不纳入热门专业范围。
高职学校列入国家和省精品工科专业、国家和省
教学改革试点工科专业和校企订单
培养专业,其收费标准上浮比例不超过一般专业收费标准的10%。普通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不能重复上浮。
学校在首次为
学生办理学生证、借书证、毕业证、就餐卡等证卡时,不得收取工本费。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制
管理的收费标准不变;非公寓制管理的学生住宿收费按每生每年不超过600元的标准执行。
学校可对新生每生一次性收取体检费45元。各高校(包括
民办高校)必须按国家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%以上经费,专款专用资助经济
困难学生;各中等
职业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%的经费,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、校内奖学金、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。
湖南省省属本科
高等院校学费标准表 (元/每生每年)
学校
分类/学费标准/专业分类
综合性大学 其他本科院校
农林、航海、地矿油类 3400 2900
文、史、哲、理类 3800 3100
经、法、教、管类 4000 3400
工科、
体育类 4200 3500
艺术与新闻传播类 表演专业(含
美术) 8000 8000
其他专业 6000 6000
医药、公安类 5500 5000
湖南省中等专业学校学费标准表 (元/每生每年)
学校分类/学费标准 普通中专 职业中专
文、农、林、师范类 1900 1300
工科、卫生、体育、服装、旅游、美容等
应用技术类 2800 2000
经、法、教、管及其他 2000
艺术类 表演专业(含美术) 5000 3000
其他专业 3300 2000
医药、公安类 3000 2800
来源:长沙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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