勤工俭学在大学里很普遍,很多
学生都想自食其力,兼职
家教,只要通过自己的
能力赚钱,我们都给与支持,然而,很多
社会上的骗子就是利用这点,骗取
大学生的钱财。
近来,不少省会
高校内出现了一些所谓的“校园代理推广员”,他们打着帮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幌子,以寻找“校园代理”为名,低价推销假冒伪劣商品,甚至骗取大学生钱财
10月20日中午,一个20多岁的短发女子来到小谢的宿舍,自称“为阿呀呀饰品公司做校园代理的推广工作”。此人自称名叫张艳红,也是大学生,湖南长沙人。她随身带有丝巾、十字绣、项链等饰品,表示如果大
学生成为该公司的“校园代理”,就可以按照均价1.8元/件从她手中拿货,每件货品转手即可赚数十元。
一张盖有红印章的工作证,让小谢等3名同学对其说辞深信不疑,并以785元的价格买入了436件货品。收款后,该女子让小谢等人提供了证件照,“用于办理相关证件”。并嘱咐她们“不要把此事外传,因为公司在每个学校只会寻找一家代理”。
然而当天下午,小谢等人清点货品时发现,该女子说的436件货品实际上只有365件。不仅如此,她展示的玉项链、头饰、丝巾等“大件”货品仅有40余个,耳钉、戒指却多达320多个。
20日傍晚,小谢等人得知隔壁宿舍的4名女生也被骗去700多元,虽然来推销的不是同一个人,但所用手法完全相同。此后,小谢等人以缺货为由多次联系“张艳红”见面,但该女子屡次推脱不肯现身,小谢等人才发觉受骗了。然而,更可悲的是,他们跑到公安机关报案,却给了不构成犯罪的回答理由如下:诈骗案成立需要两个条件,一是涉案金额2000元以上,二是存在虚构事实的情况。而小谢在付款购买饰品过程中,并未当面验收,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,因此属于个人经济行为。“如果感觉这些小饰品是假冒伪劣产品,可以去工商部门举报;如果手里有协议,可以按经济纠纷去法院起诉。没有任何证据,我们也很无奈。
所以。不管怎么样,大学生现在初进社会,很多事都不明白,慢慢锻炼是好的,但应该慢慢的从这些事件的学到一些东西,吃一堑长一智,希望大学生们都注意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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