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省2009年
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月4日至8日进行,该省
考试局日前公布了报名的具体
要求,明确了具有报名资格考生的范围。据了解,海南省依然对考生的户籍、学籍做了严格规定,严堵高考移民。
根据海南省2009年高考报名要求,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(含3年,从2009年8月31日截止往前推算),有固定住所和省
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海南
高中阶段学籍并在该省
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(含中等
专业学校、
职业中学、
技工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考生),都可以在海南申请报名,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。
而对于省外借读生来说,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规定其中之一,才可以在该省申请报名,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。一是,高中阶段在海南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,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(含3年,从2009年8月31日截止往前推算),有固定住所,本人
小学或者初中在海南学校毕业,同时参加了海南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,并在海南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。二是,本人在海南有常住户籍,其法定监护人属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确认的引进优秀人才。三是,本人在海南有常住户籍,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副军级以上部队确认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。
对于本人户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迁入海南且至今一直在该省,但不符合上述三项规定的省外借读生,也可以在海南报考,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
高职(专科)学校。
海南省考试局有关负责人提醒,考生本人须在2009年1月4日至1月7日,持报名所需提交的各种书面材料到报名点申请报名,报名点不受理考生代理人的报名申请。此外,海南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,省外考生也不得在海南借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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